2017年度蓬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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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财政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蓬江政务网”(http://www.pj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邮编:529030,电话: 0750-3833829)。
一、概述
2017年,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
区财政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决算执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和扩大公开范畴,公开信息更加全面,公开力度显著增强,逐步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披露制度。
一是及时公开区级预决算信息。区财政局严格执行财政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在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江门市蓬江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6年蓬江区财政决算公开》,确保我区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全面、完整、及时地开展,并加强抽查与重点检查,强化了预算约束力。
二是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区直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扩充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区财政局依托蓬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动态、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共38条,其中包括日常工作常态信息简报、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联系方式,财政政策性文件的等内容的更新。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分别公开微信动态92条,微博动态144条,2017年全年在各种媒体资讯平台共公开信息274条,比上年增长14%。
2、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取得实效。一是依托蓬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区财政局主页,方便群众了解区财政工作。及时宣传财政工作动态、公布了区财政局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3、加大推行政务微信及微博,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发布最新财政工作动态,转发省、市、区发布的文件,让公众了解到最新的财政政策和财政改革动向。
4、拓宽政务信息公开途径。一是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张贴相关政务性文件;二是开设网上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管理及会计资格考试等业务;三是利用办公系统,及时向局工作人员公开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人事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保障我局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四是通过《蓬江财政专报》和《蓬江财政简报》及时宣传我区财政最新动态、财政改革方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阳光财政”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
二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要继续改进,加强主动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财政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开拓信息公开新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新形式,促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财政性资金、政策等进行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地向人民群众传达最新财政政策和会计资讯、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动向,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
三是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强化全局各股室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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