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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召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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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下午,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民欣主持召开蓬江区财政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局党组成员、主任及副主任科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敢于担当、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好财力保障,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党建的重要载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

  会上,刘民欣同志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成立区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财政工作,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二是旗帜鲜明,主动作为。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层级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逐级传导,形成工作合力,人人担当负责。三是结合实际,打造亮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财政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将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相关财政法规、财税政策结合起来,开创财政意识形态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四是抓紧重点,主动引导。重点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增强政治鉴别力,不在网络媒体等平台发布、转发政治敏感信息或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时刻注意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不通过网络通讯工具传输涉密信息,处理涉密工作内容;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妄议。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思想引领,主动关心青年干部的成长,积极支持和发挥团支部对年轻人的凝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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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