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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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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江财社〔2021〕55号)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2021年主要工作方向完善绩效目标,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报送我局,以便做好资金的下达及拨付工作。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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