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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下达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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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1〕182号)文件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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