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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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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江财行〔202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江财行〔2021〕96号)

  2.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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