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财政局

转发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财采购﹝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财采购﹝2022﹞7号)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

相关附件:

蓬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