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年初预算“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专项资金来源调整为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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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22〕37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2022年年初预算“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专项资金来源(详见附件2)。
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1.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22〕37号)
2.资金来源调整情况表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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