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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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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22年7月9日,江门市蓬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在白沙街道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的通告(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其房屋租金压力,根据《关于做好蓬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蓬江财资〔2022〕14号)有关精神,现将租金减免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2年承租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所办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户不包含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下同),在有效租赁合同期内,7月8日(含)前租赁合同到期终止的,对符合减租条件的承租户按实际租期减免25%;未到期的,对符合减租条件的承租户减免6个月租金(当年租期不满1年的,按实际租期减免50%)。

  二、2022年7月8日(不含)后新增租赁合同的,对符合减租条件的承租户按实际租期减免50%。

  三、租金按年收取的,换算成月租金后进行计算。


  附件:江门市蓬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联系人及电话:李淑榕,3833887)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蓬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