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区教育局: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145号)转发给你局。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145号)
江门市蓬江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