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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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138号)转发给你局。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138号)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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