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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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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上级驻蓬江区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江财采购函〔2023〕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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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