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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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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5〕27号),按照《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表》,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7万元,并同步下达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分别列支功能科目“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下相对应的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款级及对应的各有关项级科目,经济科目按实际支出用途列支。年终编制支出决算。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请认真落实《关于修订蓬江区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5〕2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3.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5〕27号)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

相关附件:

蓬江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