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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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5〕41号),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市县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807 就业补助”,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级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关于修订蓬江区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同时,在落实规定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基础上,要尽量将资金向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就业压力大的重点领域企业和群体倾斜。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3.《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5〕41号)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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