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开展节能考核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门市“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江发改资环〔2020〕305号)要求,我局计划组织实施节能考核,现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开展节能考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根据江门市“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10000吨标准煤的2家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主要采取书面形式。
二、采购应聘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业务范围包含节能服务的机构。
3.应聘单位应承接过省或市级的节能考核相应工作。
4.应聘单位须拥有一支熟悉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政策、具有节能考核经验且熟悉蓬江重点用能单位有关情况的专家团队,并建立专家库。从事节能咨询服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含4人,提供购买社保证明、职称证明)。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评审的专家不能为本次接受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编写自查报告,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相关责任由应聘单位全部承担。
5.本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6.应聘单位应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8月5日下午5时)通过电邮或亲临现场方式向采购单位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以作采购单位审验评价之用,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
(1)应聘申请书。
(2)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完整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单位介绍、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安排、人员安排、相关业绩证明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3)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备查)。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该人必须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身份证;项目组成人员简历及学历、资质证明(如: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获奖证明、项目工作经历的合同(或项目扉页)等证明材料;应聘单位承接过地市级节能主管部门委托的节能考核等工作的证明文件。
三、报价方式
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写费、咨询费、交通费、人员工作费、税费等各项费用。
2.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报价上限。
3.节能考核报价上限6000元。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区发展和改革局将通知参加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梁燕斌
电 话:0750-8230120;邮箱:474520192@qq.com
地 址: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区发展和改革局9楼
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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