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召开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会
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有效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12月8日,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各镇街和区有关单位召开会议,解读最新制定发布的《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谢栋华主持会议并对《代建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区建管中心作为区政府代建管理机构;代建项目范围主要包括蓬江区政府本级财政直接投资占主导地位的,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非经营性项目,且列入区政府投资计划或经区政府审定的专项规划、建设计划等文件中明确的项目。并提出推行代建制不是某个部门的责任,需要属地镇街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排除一切困难,勇挑工作重担,一把手要亲自抓,确保这项决策部署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下一阶段,投融资专班办公室要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代建制的实施力度。通过试点代建项目,积累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配套实施方案与制度,逐渐建立出比较完善的优化设计、强化管理、控制投资的管理体系,全面推动和促进我区代建工作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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