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18〕20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公资办函〔2018〕10号)精神,我局与区经促局等部门共同制定《江门市蓬江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招标投标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参照《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我局牵头制定了《江门市蓬江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范围、公开时效和公开载体,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机制,落实信息发布责任人员,强化信息报送和审核,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相关招标投标信息发布。
(二)强化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监管管理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目录》明确各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须加强对对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负责分工,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切实推动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做好招标投标核准信息公开工作
坚决落实招投标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加强招标事项核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信息在单位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江门蓬江)上公示,并同步抄送区有关部门,接受群众和单位监督,共同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服务和监管。
二、存在问题
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效的工作机制,随着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制度的不断完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目录》要求,结合职能做好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来抓,安排专人跟进,提高信息公开和水平。同事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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