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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蓬江区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16年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情况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情况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和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部门。

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投资股、社会经济股、工交能源股、调查股、价格收费股、价格检查分局。

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2.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和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指导镇(街)、区直部门的经济计划工作。

4.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审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6.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8.制定区重点项目储备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督办,按时编报重点建设项目完成进度情况。

9.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核算全区(含镇、街)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管理办法、规定。

13.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

14.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

15.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6.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17.承办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下属2个事业单位,包括江门市蓬江区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江门市蓬江区价格认证中心。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编制14人,实有13人,离退休6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人数9人。

 

第二部分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 年部门收入预算723.26万元,比上年增加123.26万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增加;支出预算723.26万元,比上年增加123.26万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安排为19.8万元,比上年增加9.48万元,增长91.86%,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单列编制预算,统计口径有所调整,增加反映 “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万元, 比上年增加5.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下属事业单位单列编制预算,统计口径有所调整,增加反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8.6万元,比上年增长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下属事业单位单列编制预算,统计口径有所调整,增加反映公务接待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江门市蓬江区价格认证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48.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7万元 ,邮电费5.3万元,差旅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福利费5.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万元,其他支出12.3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1231, 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73.1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172.25万元,家具用具0.90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单位共有车辆3,其中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打印机 、电脑、复印机,专用设备无,资产变动情况为:2016年暂无新固定资产。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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