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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是主管辖区内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民办教育收费标准、物业收费标准、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职责以及服务业统计、现代化产业体系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和农民收入调查统计方面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二)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和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指导镇(街道)、区直部门的经济计划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投资主管部门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参与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审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八)制定区重点项目储备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协调、跟踪、指导、督办,按时编报重点建设项目完成进度情况。

  (九)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核算全区(含镇、街道)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价格管理办法、规定。

  (十三)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

  (十四)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

  (十五)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十六)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2个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江门市蓬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编制人数13人,实有12人,离退休6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9人,离退休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做到审时度势,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好发展,在着力抓好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同时,积极做好以下方面主要工作:

  (一)加强经济监测分析,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十三五”规划工作

  (二)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三)继续推进“四大工程”建设

  (四)强化监管确保价格水平保持稳定

  (五)加强管理固定投资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761.7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万元,占79%;上年结转结余161.79万元,占21%。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6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0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4.49万元,占89.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9万元,占5.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6万元,占0.41%;住房保障(类)支出32.36万元,占5.39%;

  (二)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60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9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农村调查经费、经济普查经费、在地统计经费、12358全国价格管理信息经费、城乡一体化经费、“十三五”规划经费、1%人口经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经费、统计网报信息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2万元,主要包括用于到各镇街调研、调查等公务出行。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主要包括用于省市调研、下基层检查的误餐费及加班餐费。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0.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加原因:燃油费,维修费提高。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3万元,减少原因:缩减误餐费及加班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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