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和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4〕1号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办理江门市蓬江区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和地质灾害整治项目立项的函》(蓬江城管函〔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增强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0-440703-04-01-535780。
三、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龙舟山、丰乐、江滨等应急避难场所水电、卫生设施、排污系统、防火驿站、消防设施、停车场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在龙舟山、丰乐山、金蟾山、鹅蛋山等山体地质灾害点修建挡土墙。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4-2026年。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4515.96万元,其中:勘察费120.93万元,设计费329.34万元,建筑工程费12092.64万元,监理费203.26万元,其他费用1769.7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在项目实施进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此复。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和地质灾害整治项目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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