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排水防涝系统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6〕6号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江门市蓬江区排水防涝系统化改造工程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蓬江区排水防涝系统化改造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0703-04-01-996539)申报概算为8042.4万元,经审核,核定概算为7978.26万元(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内容:按照蓬江发改资〔2026〕2号执行。
三、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此复。
附件:江门市蓬江区排水防涝系统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附件
江门市蓬江区排水防涝系统化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