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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蓬江区高沙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环市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江门市蓬江区高沙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老旧居住区居住品质,补齐老旧居住区设施短板,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610-440703-04-01-594138。

  三、项目建设地点:蓬江区环市街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长庚里、高沙丽苑、丽苑南奥园、西诸里、豪林里等5个区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约2.68平方公里。其中:新建道路约92849平方米、改造道路约46870平方米、新建排水设施约11651米、改造排水设施约6610米、新建供水设施约2134米、新建照明设施约327套、新建充电桩约601 个、新建通信工程埋管约1904米、新建电力工程埋管约1788米、新建约3200 米天然气管道、新建停车场约25991平方米、新建光伏车棚约20792平方米、新增安防监控设施约60 套等。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7-2028年。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8172.36万元,其中:勘察费237.84万元、设计费584.48万元、建筑工程费27026.88万元、监理费352.80万元、其它费用49970.36 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在项目实施进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此复。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 、区城管管理综合执法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高沙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2610-440703-04-01-594138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6年10月28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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