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高沙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环市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江门市蓬江区高沙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老旧居住区居住品质,补齐老旧居住区设施短板,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610-440703-04-01-594138。
三、项目建设地点:蓬江区环市街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长庚里、高沙丽苑、丽苑南奥园、西诸里、豪林里等5个区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约2.68平方公里。其中:新建道路约92849平方米、改造道路约46870平方米、新建排水设施约11651米、改造排水设施约6610米、新建供水设施约2134米、新建照明设施约327套、新建充电桩约601 个、新建通信工程埋管约1904米、新建电力工程埋管约1788米、新建约3200 米天然气管道、新建停车场约25991平方米、新建光伏车棚约20792平方米、新增安防监控设施约60 套等。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7-2028年。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8172.36万元,其中:勘察费237.84万元、设计费584.48万元、建筑工程费27026.88万元、监理费352.80万元、其它费用49970.36 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在项目实施进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此复。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 、区城管管理综合执法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高沙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2610-440703-04-01-59413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