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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资产办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区资产办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蓬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本部门门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健全,保障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要体现如下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制度。(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落实措施情况。依据《蓬江区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协同做好日常有关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公开平台畅通。(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四)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明确要求单位成员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

二、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制度。严格按《条例》公开部门信息,规范审查程序、完善责任追究。

三、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形式:可通过“蓬江区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查阅我办公开的网上申请办事事项的信息。二是设置专门信息公开专栏。在我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开放,供社会公众查阅。此外,办公室还对信息公开内容接受咨询答疑。这样,确保了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2008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我办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对照《条例》和上级的严格要求,我办的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下一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使信息公开逐步规范化。(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要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事,增设完善信息查询点。(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各种场合、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和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蓬江区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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