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蓬江区资产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资产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结合实际,我办成立了以领导为组长、具体经办人员负责的信息工作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公布工作,确保了责任落实,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培训,保障运行。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会,及时传达培训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公开内容:《蓬江区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等

信息公开途径:(一)可通过“蓬江区政务网”“江国国际网”查阅我办的信息公开内容。(二)在我办显要位置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开放,供社会公众查阅。(三)办公室还对信息公开内容接受咨询答疑,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仍然存在问题:(一)对照《条例》和上级的严格要求,我办的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二)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的把握尺度还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情况,我办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工作:(一)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事,增设完善信息查询点。(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江门市蓬江区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