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司公租房项目--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生活中心5#、8#楼部分公租房尚未出租,为此,我办采取积极措施,例如在满足了园区企业员工租赁需求后,有富余住房会面向非园区企业或个人出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招商入驻园区内的企业对接,积极引导新落地企业租用生活中心为其配套的员工宿舍;积极完善升级生活中心的生活配套设施,提升物业管理质量等。在我办采取积极整改措施后,终于完成出租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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