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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系统防御台风“海高斯”工作简报

  8月18日,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13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我局立即按照有关部署,及时发布台风信息,要求区属国企落实各项防风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全力做好安全防范、突发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8月18日21时区三防办将防风Ⅲ级提升到Ⅱ级后,局分管领导到区三防指挥室参与指导布置台风“海高斯”防御工作,局工程组紧急调度应急值守人员,会同区属国企到状元山陵园、丰乐北延线、市档案中心等项目现场督促做好施工人员安置及转移工作,加固设施,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再次巡查消除隐患,做好易涝点应急抢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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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凌晨,“海高斯”引发市区特大暴雨降水, 8时45分,局领导分组对52号地、50号地、26号地、丰乐北延线、海东岸泵房、江沙园区边坡、富九氹抽水现场、珠控智装园区进行巡查,确保区国企各项目、人员及设施安全,同时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各国企尽快对受台风影响区域进行排查处理,经核查国资系统基本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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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13时40分区三防办结束防风应急响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我局要求区属国企按三防工作要求彻底排查清除隐患、收拾障碍物相关设施等,重点关注强降雨带来的次生灾害,尽快恢复正常安全。

  通过这次应对“海高斯”开展的一系列应急工作部署,区国资监管局进一步掌握了对气象灾害应急的能力,强化了安全意识,锻炼了队伍,但综合协调、反应有序、充分备灾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亟待加强规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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