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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江门市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蓬江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3日,九届区委第十轮第四巡察组巡察江门市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广东珠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刘学智,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石敏,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刘俊秀、李顺和、罗长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嘉,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其他成员,滨江管理公司、珠控集团公司、江沙园区公司的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下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石敏同志在动员讲话中指出: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牢牢把握巡察监督根本政治任务和重点内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三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刘学智同志对本次巡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三家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要端正思想认识,把支持区委巡察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和促进,切实提升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落实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切实维护巡察队伍形象。巡察组全体干部要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巡察,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以铁一般的担当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善作善成,不辱使命。

  刘欣欣同志代表被巡察的3家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表态发言:一是思想认识坚决到位,坚决贯彻执行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二是支持配合坚决到位,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三是整改落实坚决到位,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区委第四巡察组从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月23日,对滨江管理公司、珠控集团公司、江沙园区公司党组织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滨江管理公司、珠控集团公司、江沙园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问题,深入检查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区委第四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3794215577;每天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设置电子邮箱:PJXC4Z@126.com


  附件:

       1.巡察公告(滨江)

  2.巡察公告(江沙)

  3.巡察公告(珠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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