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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国资系统召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神,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区国资监管局近期组织区国资系统各级企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本次培训邀请安全领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三元老师进行主讲,区国资监管局分管领导、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领导、区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区国资监管局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业务人员及各业务股室有关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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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三元老师对《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条文进行深入讲解,并结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进行了系统分析,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的法定职责、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责任、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十三宗罪、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等内容进行全面解读,深入浅出传达讲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其各项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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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区属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安全第一。把“安全”作为区属各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建立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与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区属各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五个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必须切实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并在国资系统内加快形成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从“零”做起。区属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从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起,抓细抓常抓到位,关口前移,预防在前,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常抓不懈。区属各企业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和懈怠,要结合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等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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