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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江区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校服采购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持续规范我区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工作,破除校服采购垄断壁垒,杜绝校服采购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尊重家长、学生自主选择权,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减轻群众负担、规范教育行业风气,我区已全面推行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校服采购市场化运作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采购原则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不得集中推荐、指定校服品牌与供应商,不得组织、干预、代办校服采购、征订、收费等相关工作,不设置统一采购渠道、不转发采购链接、不参与校服销售相关任何环节。校服采购全面放开市场化选购,由学生家长本着自主自愿、按需选购、就近便捷、质优价廉的原则,自主通过线上正规电商平台、线下实体门店、品牌直营网点等各类合法合规渠道自由选购,实现校服选购透明化、市场化、便民化。

  二、校服款式统一标准

  我区实行全区校服款式统一管理制度,不分学校、不分公办民办,严格按照学段划分统一款式标准,共设置小学、初中、高中三种专属校服款式(具体款式图样、配色、版型、配饰标准详见附件1)。

  所有市场流通、家长选购的我区中小学生校服,必须严格对应相应学段统一款式,禁止各校私自定制、更改校服款式、配色等行为,保障全区校服规范统一、整齐划一。

  三、校服质量安全强制规范

  所有面向我区中小学生销售的校服,生产、销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广东省行业标准,校服安全、质量、面料、标识、工艺等必须全部符合以下规范标准,缺一不可:

  1.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2. 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3. 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4. 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5. 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6. FZ/T86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

  7. DB44/T883-2011《广东省学生服装质量技术规范》

  各校服生产经营主体需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校服无毒无害、安全透气、耐磨舒适,具备合格的质检报告、产品标识、纤维含量说明、安全类别标注。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校服质量抽检工作,对售卖劣质、不合格校服的经营主体依法严肃查处。家长选购时可主动核验产品质检资质,坚决抵制不合格校服。

  四、严格规范各类校服采购行为

  为杜绝变相强制消费、乱收费、攀比消费等问题,进一步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全区所有中小学校、教职工严禁以班级、年级、学校、社团等名义,组织、引导、动员学生及家长集中采购、统一定制礼服、班服、年级服、特色表演服、纪念服等。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说明与监督保障

  1. 自主自愿原则:校服选购完全自愿,家长可根据学生在校日常需求、穿着损耗情况,自主按需选购,不强制购买数量、不强制统一购置批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选购、捆绑选购行为。

  2. 市场公平经营:所有具备合法资质、符合质量标准的经营主体,均可依规开展我区校服销售业务,市场公平竞争、明码标价,保障选购渠道充足、价格透明、服务便捷。

  3. 常态化监督: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将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查校服采购领域指定渠道、强制消费、质量不达标、价格虚高、教职工牟利等各类违规问题,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群众诉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我区关于中小学校校服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1.校服款式

              2.民办学校校徽

              3.公办学校校徽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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