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督导组到我区实地督导工作
4月29日下午,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江门市教育局联合督导组,就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到我区学校进行实地督导。
在荷塘中学,督导组走进学生宿舍、门卫室、教学楼、禁毒教育基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长廊,实地查看校园环境、安全及监控设施,听取了校长的工作汇报,并详细查看工作台账,深入了解学校在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认为学校的工作扎实有效、资料详实、整理规范。
随后,督导组听取了区教育局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汇报以及区检察院关于近年来本地办理性侵害案件的通报。市检察院肯定了我区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实效,详细解读了关于“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与内容,听取了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反馈,同时提出了指导性的工作意见。要求学校要加快监控系统的建设,杜绝重点部位存在监控盲区,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强法制教育,推动“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在基层、在学校落地生根,构筑学生健康成长的有力屏障,更好的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政体股 刘安兵)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