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蓬江区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督导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5号)的文件精神,蓬江区迅速组织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对蓬江区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可见,区委、区政府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在经费投入上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落实“两个不低于或高于”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提高蓬江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促进蓬江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坚持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调整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整与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同步联动调整机制。二是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核定机制和绩效工资总量倾斜政策,指导各中小学校不断完善各校的绩效工资内部考核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优先、体现公平”的机制。三是重视中小学校临聘教师收入待遇问题,逐步解决编制内外教师待遇差距过大的问题。四是把保障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工作纳入了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内容,促进蓬江区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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