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教育局 > 专题专栏 > 招生考试

文字解读:《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22年蓬江区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现就我区2022年义务阶段学校招生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根据蓬江区辖区实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为:主城区即环市街、白沙街辖区的区直学校,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潮连街、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辖区的学校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即单校划片),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入学。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并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

  二、贯彻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江门市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江教基〔2022〕1号),制定《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蓬江教基〔2022〕10号),统筹协调好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各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前选拔生源。

  三、保障非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切实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结合蓬江区实际情况,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参照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享受居住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四、公办中小学招生地段划分依据和学位分配原则

  (一)招生地段划分依据

  按照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和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为目标,根据当年入学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招生规模、交通状况、街道和河流分布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往年招生地段,保持相对稳定,做到科学、合理划分各学校的招生地段。

  (二)学位分配原则

  根据划定的学校招生地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房产)相一致,否则视为“人户分离”。“统筹安排”是指若根据学校招生地段按“人户一致”安排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按照“先户籍生、后非户籍生,先购房生、后租住生”的先后顺序就近安排或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中小学录取原则及录取批次顺序

  (一)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辖区分别由区教育局和各镇(街)中心学校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分配学位、录取学生。

  (二)录取批次顺序

  已经成功报名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符合人户一致的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按地段安排);

  第二批次:不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第一批次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公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学位安排

  (一)政策性照顾生类型

  符合相关文件条件的烈士、优抚对象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顶尖人才、一级人才、二级人才的适龄子女,先进人物的子女,父(母)户籍在蓬江区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适龄子女,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子女,以及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均可申请政策照顾生。

  (二)政策性照顾生的学位安排

  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可适当根据学生入学志愿考虑统筹安排入学。若所填报志愿学校的人数较多且安排地段生后学位难满足安排,则将部分学生调整到其他学校入学或通过抽签办法安排。每所学校政策性照顾生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3%。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而且已经报名成功适龄儿童的家长,需将相关佐证材料交给所在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后,于5月3日-5月13日前将公函和申请资料递交到蓬江区教育局(地址:胜利路135号206室),办理政策性照顾生申请手续。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遵守公民办同步招生及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市级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管理,凡有意向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阶段录取的各类招生对象,必须在招生平台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全部录取报名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

  具体政策以《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政策文件:http://www.pjq.gov.cn/jmpjqjyj/gkmlpt/content/2/2584/post_2584236.html#597

音频解读:http://www.pjq.gov.cn/gzjg/zcbm/pjqjyj/ztzl/zsks/content/post_2586362.html 

图解:http://www.pjq.gov.cn/gzjg/zcbm/pjqjyj/ztzl/zsks/content/post_2585408.html 

解读: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

咨询方式:0750-3221287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7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