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慧灵托养中心: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同意对你中心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天宁路胜坚紫悦小区外3幢四楼”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71号五幢D217、D219、D220室”。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日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