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蓝天救援中心: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同意对你园业务范围由“江门市蓬江区紫坭路59号”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二路216号蓬江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二楼”。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日
抄送: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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