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民政局

关于蓬江区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公告

  

  根据《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20211起我区集中和分散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统一调整为2373//月,已高于广东省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2024年继续沿用2373//月的标准。

  特此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4517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