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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2251号)等规定,现将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2023年度中央、省级、市级和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社〔2022259号),2023年共安排我区中央彩票公益金6.9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福彩圆梦助学金,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通过项目实施,为在读孤儿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教育,提升能力。

  (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0.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孤儿治疗康复矫形,使残疾孤儿能够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通过面向集中或分散孤儿开展体检,加强孤儿身体情况监测,提高孤儿健康保障水平。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2198号),2023年安排我区省级福彩公益金0.6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通过对残疾孤儿治疗康复矫形,使残疾孤儿能够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通过面向集中或分散孤儿开展体检,加强孤儿身体情况监测,提高孤儿健康保障水平。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359号),2023年安排我区市级彩票公益金7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项目,通过对镇(街)级未保工作示范站点建设补助,打造未保工作示范站点,加强救助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3年预算级福利彩票公益金923万元,其中提留用于残疾人事业资金240万元、基本医疗救助金323万元,民政可支配项目资金为3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资助项目名称

资助资金(万元)

项目概况

1

购买社工机构服务运营项目

45.00

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机构服务

2

蓬江区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6.00

用于对老年人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作出能力等级判定

3

区长者饭堂建设和运营项目

300.50

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大助餐”项目

4

医养结合补充保险项目

5.00

用于购买蓬江区医养结合补充保险

5

两项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资金

3.50

用于建设潮连居家养老服务站及“老年公寓”项目

6

城乡医疗救助经费

323.00

用于保障低保、特困等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7

残疾人教育资助经费

31.20

用于发放残疾学生教育补贴和幼儿园经费补助

8

残疾人社会保障经费

208.80

用于资助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购买医疗保险及其他临时性补助


合计

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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