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民政局关于蓬江区“阳光慈善”工程工作阶段性检查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民〔2023〕72号)要求,提高慈善信息透明度,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提升慈善组织服务水平,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开展蓬江区“阳光慈善”工程专项检查,我局通过走访现场检查慈善组织,重点检查法人治理、财务执行制度、信息公开等情况。现将阶段性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查机构 |
检查时间 |
检查情况 |
检查结果 |
1 |
蓬江区慈善会 |
2023.12.19 |
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已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开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募捐和慈善项目信息。 |
暂未发现存在问题。 |
2 |
蓬江区潮连慈善会 |
2023.12.19 |
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等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已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开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信息。 |
暂未发现存在问题。 |
3 |
蓬江区棠下慈善会 |
2024.06.18 |
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已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开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信息。 |
暂未发现存在问题。 |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