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江门市蓬江区反邪教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江门市蓬江区反邪教协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篁庄社区岐山里1号环市街文化站三楼301室”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7号D104室”。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日
抄送:区委政法委
相关附件:
江门市蓬江区反邪教协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篁庄社区岐山里1号环市街文化站三楼301室”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7号D104室”。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日
抄送: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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