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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瑞泰街瑞祥街命名的批复

环市街道办事处:

  你街报来的瑞泰街瑞祥街道路命名申请收悉。经区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同意将位于江门大道中东侧、消防特勤大队南侧地块的两条道路分别命名为:“瑞泰街”(Ruìtài Jiē)、“瑞祥街”(RuìxiángJiē)。瑞泰街长313.2米,宽12米,西起江门大道中辅道,北止瑞祥街;瑞祥街长238.99米,宽12米,西起江门大道中辅道,东止山体。

  二、今后在使用以上道路名称时,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名称使用标准地名。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4129

  


主题词:民政 地名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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