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慈善会筹备成立的批复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慈善会发起单位(张锡开、胡镇财、容志光、刘向荣、吴源旺、罗结民、高雄荣、吴波、谭谟兰、容敏仪):
送来筹备成立江门市蓬江区荷塘慈善会的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筹备成立。请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自准予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完成筹备工作后向我局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以该会名义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3日
抄送:荷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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