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蓬江区2025年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公告
根据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5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江民函〔2025〕)33号文件,2025年1月起我区集中和分散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统一调整为2375元/人/月。
特此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6日
相关附件:
根据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5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江民函〔2025〕)33号文件,2025年1月起我区集中和分散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统一调整为237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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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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