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江门市蓬江区女企业家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江门市蓬江区女企业家协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会堂七楼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二路18号2号楼5楼。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抄送:区妇联
相关附件:
江门市蓬江区女企业家协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会堂七楼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二路18号2号楼5楼。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抄送: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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