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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门市蓬江区恒爱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批复

江门市蓬江区恒爱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申请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同意对你中心法定代表人由“梁健玲”变更为“黄瑞娥”。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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