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本年度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重点工作,依法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会议,组织局党组成员专题学习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党组成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加强农村治理,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强化领导责任,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并抓好落实,按时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年度法治建设履职述职报告。

(二)聚焦重点工作,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2021-2025普法规划工作要点和2023年本单位普法工作要点,通过举办学法培训加深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基本法为辅的普法学习活动。重点结合“4·15”国家安全日、消防安全月等契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扎实开展学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三是结合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各镇(街)向学法用法示范户及农民群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农民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三)强化“导师制”“传帮带”工作,提升基层执法成效。一是结合日常到各镇(街)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等活动开展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共派出58人次到各镇开展“导师制”和“传帮带”工作。带领各镇(街)农办和行政综合执法队人员现场向农户(农资店、涉农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共检查生产企业、经营店铺25家次,促进基层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和掌握农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流程等业务知识。二是指导各镇(街)执法人员广泛使用江门粤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确保执法有痕,监管有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双公示”制度,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推广宣传涉农涉水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转发至各镇(街)指导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为提升基层执法成效提供保障。

(四)注重规范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由局农村管理和政策法规股作牵头部门,积极联系各相关业务股室及下属单位做好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二是加强法制审核工作。继续聘请广东信耀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对涉农涉水领域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均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并逐一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提升了我局法制审核水平。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结合“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开展信访事项处理化解。自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8批13人次,办理国家信访局交办件1件,信访超市值班期间接待来访群众5批11人次。同时,办理政府服务热线12345事件230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蓬江政府网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执法权责统一。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两平台”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形成审批网络化和案卷电子化,实现办案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严格遵守区法制办相关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2023年1月至今,多次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执法检查,共计出动区、镇两级执法检查人员110人次,检查巡查各类单位(个人)208家次,共立案查处了4起农业行业违法案件,共罚没金额11.5万元,目前已结案3宗,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对外公示。三是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修订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行动检查年度计划,共设立10个大项目,检查30多家企业(经营店)。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没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六)依法开展涉农突出矛盾事项调处化解。针对当事人洪新创不服行政处罚而信访诉求案件,我局多次约见当事人洪新创就案件处理及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做好相关法律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其诉求。我局已于2023年9月26日结合“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按照相关程序将案件作办结处理,完成了上级交办的重复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任务。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26日向当事人洪新创依法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我局对其作出罚款589.59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当事人洪新创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于2023年10月11日正式向江海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我局将于11月28日出庭应诉。目前该案件已进入行政诉讼阶段,我局正积极配合区司法局依法做好案件行政应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在受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案件文书制作过程,《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部分证据材料等相关案件内容要更加清晰规范,能够反映案件整体情况。

(二)执法人员在处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制作过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对行政执法程序和所采用的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提升案件制作水平。

(三)在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中,法律法规宣传较为单一、普法教育培训内容未能完全覆盖农业水利重点行业领域,普法创新性仍需进一步提高,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营造更加强烈的农村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四)执法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业水利系统执法普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农业农村和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能完全适应。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一是在新的执法体制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执法队伍培训,迅速提高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二是加大力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回头看”工作,对案件进行自查完善,查找不足,规范有关案卷立案制度。三是充分利用政府政务网进行相关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按照时限要求答复网民留言,及时回应网民关切。

(二)全力提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一是深入推进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法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试等。

(三)提升普法工作成效。一是继续按照蓬江区2021-2025普法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措施,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结合农民丰收节、农业博览会、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民群众解读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意识,营造农村社会良好的法治氛围。


相关附件:

蓬江政府网

Copyright 2016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络报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

备案编号:粤ICP备14029524号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网站标识码: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