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备粤海江门甘化厂项目4号地块(4-1、4-2、4-5、4-6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复函
江门粤海置地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函》以及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收悉。经形式审核,粤海江门甘化厂项目4号地块(4-1、4-2、4-5、4-6地块)水土保持设施已经你单位自主验收合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材料符合规定格式,并已在水土保持公示网向社会公开,我局接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6月4日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