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各经营主体: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 2026 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6〕72号)和《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农〔2026〕5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6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区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渔业企业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具备水产品初加工仓储能力,具有固定生产场所,能够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项目建设内容
完成建设10套(台)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
四、补助资金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60万元,项目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由项目实施主体先行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农业生产发展股。
附件:广东省2026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书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6月22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 0750-3833934)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