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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各经营主体: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 2026 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6〕72号)和《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农〔2026〕5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6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区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渔业企业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具备水产品初加工仓储能力,具有固定生产场所,能够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项目建设内容

  完成建设10套(台)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

  四、补助资金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60万元,项目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由项目实施主体先行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农业生产发展股。

  附件:广东省2026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书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6月22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 0750-383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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