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弓田村42家养殖户申请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经我局初审符合发证条件,拟按程序报请审批发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我局将对有关异议依法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报请发证。公示期10天(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
附件:拟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水域滩涂登记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9月28日
(联系人:区农业综合执法监督股 联系电话:822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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