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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江门市亿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蓬人社派〔2024009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江门市亿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良化新村北5104(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黎桂英

你单位于2024226日向我局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授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703240005),行政许可有效期202435日至202734日,另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每年3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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