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江门市嘉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蓬人社派〔2025〕098号
申请人:江门市嘉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86号二层9-17+ 2.5M2.5M +1/A-1/F轴之二(信息申报制)
法定代表人:劳燚鹏
你单位于2020年12月10日取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资格,并被授予《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440703200036)。现因你单位向本局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440703200036),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注销你单位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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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