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何勇)
江门市蓬江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
何勇(身份证号码:5110231977******17):
你与莫云芝(身份证号码: 4412251984******25)于2023年3月6日发生交通事故,经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蓬江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莫云芝无责任。2023年6月9日,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莫云芝因此事故受的伤为工伤。经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你应向莫云芝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合计52862.86元(其中包括医疗费19835.86元以及后续治疗费10000元)。经法院强制执行,实际执行到位金额为677.98元。
由于你未全额支付莫云芝工伤医疗费,莫云芝先后于2025年9月3日、2026年2月12日向我局提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10月14日先行支付莫云芝后续医疗费1000.1元,于2026年3月6日先行支付莫云芝医疗费8554.42元,合计9554.52元,取得向你追偿的权利。
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本应由你承担的工伤医疗费9554.52元存入我局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至我局。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依法向你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将由你承担。
以免诉累,请按时支付上述金额。
户名: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
账号:44-370301040298881
备注:偿还莫云芝工伤医疗费
特此通知。
因无法以直接、留置、委托、邮寄、转交等送达方式送达,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江门市蓬江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文号:蓬江社稽〔2026〕5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2350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1幢2号楼2311室
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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