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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聘得宝(江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蓬人社派2026069


申请人:聘得宝(江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北路31幢五层自编52725(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温远惠

你单位于20241223日取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资格,并被授予《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440703240077。现因你单位向本局申请注销《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440703240077),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注销你单位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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